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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游览次数:165
开发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沙园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办,不兑现。
3、企业符合多项奖励条款的,应按照“一项一表”的原则,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政策条款涉及企业投入、产出、交易单量及金额等经济指标项,企业需如实填写,并承诺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5、企业未享受完历年房租补贴政策的,按一项一表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请于11月30日前将材料送至杭州出口加工区综合管理局服务促进科。
三、申报程序
1、经商务局受理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审查完成后,由商务局汇总审查意见并形成拟奖励计划报管委会审定。
2、奖励计划的确定和资金的下达:拟奖励计划经管委会审定通过后,将于经济工作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并于会后拨付奖励资金。
四、相关说明
1、本次申报涉及各项奖励和补贴,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2、企业获得开发区其他同类资助(奖励)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资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