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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攻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游览次数:198




以下为《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7号)中涉及“杭州高新区(滨江)2017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内容对应政策条款:


前三年企业补助类申报


1、房租补贴。对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最高500平方米80%的房租补贴;实到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或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的,给予三年100%房租补贴。租用SOHO创意园工作室的,每年每幢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万元。


2、政策补助。自企业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拓国内外市场,包括:



(1)研发补助:对经认定的重点研发类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15%予以补助。

(2)贷款贴息:对企业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所发生的银行借贷资金,最高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补助,每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3)参展补助:鼓励企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会展,给予展位费用最高50%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播出补助:在中央台、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分别给予最高每集6万元和2万元补助,每部作品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在中央台、省级卫视(含卡通上星频道)首次播出的原创动画作品,分别给予最高每分钟800元和500元补助,每部作品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在全国院线首映的电影作品,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5)销售补助: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首次达到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总结:申请到的资金根据上述政策补助总额以企业当年对区贡献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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